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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闻

    老人“带孙”能否构成劳务关系?

    发表时间:2017/8/29 16:11:02
    对于无法上网的读者朋友,也通过活动预告公布的手机号码,联系到了“公益律师”得到了专业回答。

        “我儿子、儿媳上班,没有时间带孩子,于是叫我和老伴带孩子。我们带孙子8年,是双保姆的服务模式,但是儿子一直没有给过我们钱。”已年近七旬的刘先生咨询江西映山红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替儿带孩子是否形成“劳务关系”,能否向儿子、儿媳索要“带孙费”呢?

        邝宪平认为,祖父母与父母之间就孙辈抚养一事,一般碍于亲情,不会约定双方之间为雇佣、被雇佣的关系,而是约定俗成的把孩子交由祖父母带,父母支付一定孩子的抚养费用,祖父母基于亲情,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此种情形符合民法通则无因管理的要件。“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孩子的父母与祖父母无权利义务约定,即无劳务关系,但是老人可以向儿子、儿媳索要“带孙费”。

    “我与一养老机构签署协议,投资十万元,每月返还15%利息,三年以后入住养老院养老。”网友“刘女士”遭遇了一件麻烦事,她说,养老机构开始按月给付利息,后来不给了,最近听说老板被抓了,那交的养老钱该怎么办?

        “你的情况目前无法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你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立案了,也会驳回起诉。”江西听讼律师事务所王惠律师表示,如果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会受理。如果不能提起民事诉讼,你可以在公安机关追赃后退赃。

        收到法院传票未出庭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最近听说过新的诈骗手段包括发法院传票的这种模式,近期我家就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但当时以为是假的,没有理会。”市民万先生说,“直到我听说儿子卷入了一起经济案子,才知道那张传票是真的,若收到真的法院传票不去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徐敏律师表示,原则上是缺席判决。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就是说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对于未出庭的一方当事人来说,显然不利,所以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时要及时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