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12-57773799 18963670829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编号:320583201401160018

    联系方式

    手机:18963670829

    电话:0512-57773799

    传真:0512-57770662

    邮箱:ksswrl@163.com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北门路37号

    网址:www.ksswlw.com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出国劳务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20/12/24 14:21:30
    和经营公司签订的合同叫做《外派劳务合同》,和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叫做《雇佣合同》,这两份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和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容基本一致。要特别注意,不要同没有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复印件、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的代理单位签订《外派劳务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必须有下列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工种、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交通、生活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女工和特殊工种劳动保护条件、纠纷和争议处理、工伤亡事故处理等。

    出国后,外国雇主除支付工资(工资不得低于我国外派劳务协调机构即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规定的最低标准)和加班费外,一般情况下,还负担以下费用:伙食、住宿、煤气和水电费、上下班交通费、所得税、医疗保险(有的国家如日本,牙病不在医疗保险之内)和人身伤亡保险、出国和回国的机票、劳动保护用品以及雇主向当地政府交纳的保证金等。 需要提醒的是,必须保存好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它将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按照我国国家法律规定,只有经过国家劳动部门、外事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查和批准,才有权代理出国劳务的业务,否则,就是非法劳务中介,这种公司无法保证劳动者的利益。

    要在合同中明确劳务输出方在出国劳务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及劳动保障条款。要对若因劳务输出方原因导致签证不合要求或者在国外无法工作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否则劳务人员通常会被劳务目的地遣送回国,或者沦落当地“打黑工”。